我儿子2岁半,被摩托车撞了左下巴,缝了五针,伤口2厘米,请问该怎样索赔?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还有一些基本的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一些营养费。
如果肇事人拒绝付款,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先于执行,强制致害人预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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