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某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张新、李安合伙创建的,该事务所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最近发生了以下经济业务,并由会计做了相应的处理:
1.6月10日,张新从事务所出纳处拿了380元现金给自己的孩子购买玩具,会计将380元记为事务所的办公费支出,理由是:张新是事务所的合伙人,事务所的钱也有张新的一部分。
2.6月15日,会计将6月1日至15日的收入、费用汇总后计算出半个月的利润,并编制了财务报表。
3.6月20日,事务所收到某外资企业支付的业务咨询费2000元,会计没有将其折算为人民币反映,而直接计入了美元账户中。
4.6月30日,事务所购买了一台电脑,价值12000元,为了少计利润,省缴税,将12000元一次性全部计入了当期管理费用。
5.6月30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数总和法,而本月前计提折旧均采用直线法。
6.6月30日,收到达成公司的预付审计费用3000元,会计将其作为6月份的收入处理。
7.6月30日,预付下季度报刊费300元,会计将其作为6月份的管理费用处理。
案例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该事务所的会计在处理这些经济业务时是否完全正确,若有错误,主要违背了哪项会计假设或会计原则。
案例二
张士达原在某事业单位任职,月薪1500元。2002年年初张士达辞去公职,投资100000元(该100000元为个人从银行借入的款项,年利率为4%)开办了一个公司,从事餐饮服务业务。该公司开业一年来,有关收支项目的发生情况如下:
(1)餐饮收入420000元;
(2)出租场地的租金收入50000元;
(3)兼营小食品零售业务收入32000元;
(4)各项餐饮食品的成本260000元;
(5)支付的各项税金21000元;
(6)支付的雇员工资145000元;
(7)购置设备支出160000元,其中本年度应负担该批设备的磨损成本40000元;
(8)张士达的个人支出20000元。
案例要求:
确定该公司的经营成果并运用你掌握的会计知识评价张士达的辞职是否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