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同时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1、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3、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4、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1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月。职工个人缴纳五险总计比例为10.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档1200元,二档1560,三档2040元,四档252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200-4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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