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注意及时更新“外国人居留证”。
一、原因:
因为已办理的居留许可证登记的外国护照是原来的护照号码,新的护照可能不会被出入境管理局接受。所以再次入境中国时候,原来的居留证就不起作用,可能会被挡在关外。
二、外国人居留证简介:
外国人居留证件是各国主管机关发给居留在该国的外国人的合法居留证明,在我国现行使用的有“外国人居留证”与“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两种,是1985年《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颁布后对外国人居留进行规范管理的产物,这个版本一直沿用至今。其中,外国人居留证实际上沿用了20世纪50年代签发给外国侨民的居留证版本,现在算来已有近半个世纪的历史。
三、申请条件:
持标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以及根据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签定的协议免办签证入境,需在中国停留30日以上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居住地市、县公安局办理外国人居留证或者外国人临时居留证。上述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即为准许持证人在中国居留的期限。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中国停留,不需办理居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