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饭店的,去年5月4号租的房子,租金35000,押金2000,干了一年生意没起来,装修,开支,费用亏了10万,4月初给房东打电话告诉他我不租了,让他过来贴出租,可是打不通,他也不来,昨天房东告诉我我们签的租房协议是3年的违约金3万,你买卖好不好关老子啥事,还有2年,准备续租的钱吧,挂了电话,我当时签协议没注意看还有这条,估计我这2千块钱押金是够呛了,看他这出,房子到期我要自己走不租了,他还得去法院起诉我呢,哈哈,说实话20多岁的我确实不懂租房子的东西,当时也没细看,我现在咋办,我要是挣钱续租当然没问题,关键我已经赔的租不起了呀,他还给我玩埋汰
如,租房期间,发生水灾,火灾,地震房子倒了,我赔,不许转租,租赁期限三年,房租一年一交,如果房子到期不租,请至少提前2个月告知房东,但是打电话打不通,我如果违约不租,违约金,赔偿他人民币3万
追答电话打不通要想办法联系到对方 关于天灾人祸合同里写了没 写了按合同来 没写可商议 其实租房子一般要在你们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联系不到对方可申请派出所出面解决
那你是个好房东,主要我是做买卖赔了,我已经没钱在租了,难道借钱续租,继续赔?
追答实在不行就通过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