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工伤,双方没有协调好赔偿事宜。能出院吗??

朋友工伤(临时工,属于劳务所派遣到工厂。住院3月,劳务所要求出院,并且配合他们走商业保险流程。说保险走完后,双方再商谈赔偿事宜。) 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没有工资单(工资发的现金)

是否应当出院,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按照医疗规范判定,应当出院不出院的费用,工伤职工应当自理。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工伤职业病职工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7〕149号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对承担工伤职业病治疗协议服务机构工伤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伤职业病医疗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再次发生的取消工伤医疗协议服务机构资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按照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加强对工伤职业病治疗协议服务机构工伤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处理。对工伤职业病职工达到出院标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出院的,自服务机构下达出院通知之日起发生的一切治疗费用均由工伤职业病职工本人支付,应当出院而服务机构未通知工伤职业病职工出院的,其治疗费由服务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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