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少数民族在刑法上没有任何特权。因此,少数民族如犯有死罪的话,同样适用死刑的。
少数民族只是在少量的涉及民族风俗习惯的个别法律的实施时,有一些特权,比如个别少数民族的结婚年龄比婚姻法提前二年。
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十九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扩展资料
《刑法》在分则部分针对禁止歧视和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利设置了专门罪名,其中包括第二百四十九条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和第二百五十条的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这些条款列举了一些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主要歧视行为,并对其加以适当的刑事惩罚,从而表示我国法律针对少数民族的歧视行为的零容忍。
《劳动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二十八条规定,“各民族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劳动权利”。
其他的法律法规也强调严禁煽动民族歧视的任何行为和言论。如《商标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商标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图形。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