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拿了工程款不发给工人怎么办

如题所述

工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包工头或施工单位,要求其支付工作报酬。如果起诉包工头,则依据的是普通的雇佣合同的报酬请求权;如果是向施工单位起诉,可以主张工人与施工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关系主张工资报酬。但是通常后者的证明难度更大,因为施工单位通常是与包工头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其雇佣并管理工人,以规避相应的劳动关系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 第四条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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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包工头拿了工程款不发给工人,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的赔偿要优先清偿。也可以向包工头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讨回工资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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