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间在下班途中出车祸属于工伤吗?需要哪些手续?是由公司向劳动局申请,还是本人向劳动局申请

如果将事故移交法院处理,肇事者需要赔偿吗?还是由公司赔偿或公司找到肇事者进行赔偿?还是两者都要赔偿?
若受伤者是未毕业的学生,是实习生,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公司和本人均可申请,那要看你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一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也被称为交通事故工伤。
根据地方的不同一般需要
一、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二、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三、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五、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六、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八、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九、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1
算工伤。上下班途中,按目前的2004年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算工伤。现在正在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不算工伤,但修改后的还没有施行。

实习生也存在劳动关系,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在此上过班,哪怕只有几天,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为你们投了工伤保险,则由保险赔,如果单位没投,则由单位按工伤保险的标准赔付。

申请工伤赔付,同时也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同时赔,有些发票只能交医疗发票,交通住宿费发票的原件,所以这些条目不能重复赔。只能由一头赔。还有工伤期间工资是照发的,因此误工费这一项,肇事方按理也不赔。(只要肇事方不知道你申请了工伤,那就可以请求他们赔。或者说,虽然申请了工伤,单位不同意照发工资,就可以要求肇事方赔。)

总之,申请哪边赔,哪些重复项目可以赔哪些不赔,要结合哪边的金额高,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责任份额来计划一下。

OVER
第2个回答  2010-11-10
可以算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3个回答  2010-11-12
下班途中,有一定的软性指标要求。即在下班至回家的路途中,也可以理解为

在下班至回家路途所消耗的必要时间内。若是在此时间内,可认定为工伤。
按以下步骤办理:

1到工伤鉴定部门做工伤鉴定。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工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因此,发生工伤后,依法进行工伤认定非常重要. 。需要强调的是,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2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人之间不分先后顺序。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注意事项:注意取证,也就是受伤情况,受伤时间,致伤人、责任人的联系方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主体,实习生虽然不是该厂招聘来的合同工、固定工、临时工,但属于学校安排到该厂边劳动、边学习的实习生,也是不同用工形式、不同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也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工伤主体,实习生在工作中遭到伤害,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应获得赔偿和享受工伤待遇。

也就是包括实习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10
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的话可以员工与公司共同到劳动局申请,也可以单独由个人一方或公司一方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同时做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相应的赔偿。这是走工伤的情况,走人身伤害、人身侵权这一方向也可以,而且这一方向补偿更多,工伤赔偿是最低的赔偿。不过,你要是想了解更多,可以百度Hi我,因为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也不一样。我们的目的是方便快捷的获得更多的赔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