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意义上讲,影视剪辑绝对不合法。
我为什么要这样说?因为影视剪辑其实是打着原创的擦边球,这样的行为并不能称之为原创,而是恶意伤害别人的知识产权。
我们要学会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因为每个人的知识产权都是自己辛苦付出的结晶,如果一个人通过剪辑的形式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那么这种行为对于严重的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伤害。对那种辛苦创作作品的原创者来说,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以后,他们很难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现在维权的通道并不顺畅。
腾讯已经对这样的事情忍无可忍。
这次腾讯联合500多名艺人一起来反对影视剪辑,主要就是为了进一步保护每个人的知识产权,因为很多作品已经被腾讯官方购买,在腾讯花了大价钱购买知识产权以后,这些作品就不应该在别的平台出现。不管这些作品通过任何的剪辑形式流入到别的平台,这样的行为始终属于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有些自媒体作者可能本身只是在兼职工作,他们并不会意识到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别人的权益。但是不管怎么样,这样的行为确实会损害整个行业的发展。
影视剪辑应该被全面停止。
我个人觉得影视剪辑本来就是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事情,因为自媒体作者根本就没有剪辑影视作品的版权,更没有资格。如果一个人想剪辑别人的作品,最起码需要获得影视作品所有者的允许。对那些花了巨资来购买知识产权的公司来讲,影视剪辑已经严重损害了这些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且对这些公司的业务造成了实质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