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丟了,已经离婚了,可户口还在前夫家,怎么补办

如题所述

身份证丢失的,补办身份证的,需要依法交验居民户口簿,请自行向男方索取户口簿,依法补办居民身份证。另外,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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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7
  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在补办身份证的时候,必须要交验其居民户口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同时,该案例中,由于当事人在离婚时,户口没有迁出,那么其就有户口本的使用权。如果其前夫不予配合,那么其应该向公安机关进行求助,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2个回答  2016-05-21
  没有户口簿是办不了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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