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的评分标准招标代理方有权擅自修改吗?在发出公告以后,评分标准是否还可以修改?

如题所述

擅自修改是肯定不行的。因为,招标代理机构并不是真正的招标人,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业主,而且现在的招标项目多为政府国家投资的项目,一般是要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来监管的。
评分标准是我们招标文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布招标公告后,是可以修改的。按照招投标法的要求,在开标前15天招标人有权利对招标文件做出任何的修改。
但就招标代理机构擅自修改是肯定不正确的,应该就需要修改的内容由业主方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盖章后,交当地主管监督部门备案许可后,在网上公开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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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1
一般来说是不能更改的,但是主动权在别人手里面,投标单位也莫啥子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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