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能纳入财政统发吗

如题所述

是的
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适应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要求,
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建立人员和工资计划与预算拨款相结合的制
约机制,加强人员编制、工资基金管理,减少工资发放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保
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一发放工资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工资资金由财政部门委托代发工
资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工资账户上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 统一发放工资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
政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及时足额到位”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加财政收入,
狠抓均衡入库,加大支出结构的调整力度,强化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在经费安排上保
障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 统一发放工资的人员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
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有关人民团体的所有由财政供养的编制限额内的正式职工。
第六条 统一发放的工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第三章 主管部门职责
第七条 各级编制部门负责审核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的各单位的性质、行政编制、
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数。
第八条 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完善工资基金
管理台账,建立人员和工资数据库。
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人事部门核准的实有人数和应发工资额进行资金
审核、资金拨付和预算安排,建立工资预算档案,并负责与代发工资银行签订服务协
议,把资金分解支付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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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17
不纳入财政统发。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人事部门、编制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的监督,健全考核、监督、约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工资统一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 代发银行要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工资发放清单及时准确地将工资发放到个人账户上,并提供工资明细表。对于银行未完全履行合同,财政部门按照合同规定终止其工资发放业务,另行选择其他代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