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一般是在每月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发放。
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
失业金首先是每个月都有规定的具体时间取的,而且一般是在月或月底都可以取。如果我们已经登记失业并且有工作要求。即办理登记的失业人员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一定要有就业要求。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基本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金发放时间在各地不同,根据当地社会保障规定的期限准确。通常在每个月中旬或月底支付。你能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救济金取决于你工作了多少小时。工作时间越长,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时间就越长。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限制领取失业金的次数,简单来说只要失业劳动者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那么就可以领取,即使之前已经领取过了,这个也是不受影响的。不过要特别注意一点,就是在重新就业之后又再次失业的,要重新计算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的领取也是有规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当每个人都在工作的时候,他们会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拿出一部分来支付失业补偿金,以确保将来失业。
拓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