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高新区永丰路25号欧凯森打了个多月工到工资发放日,他们还不发工资给我,总是一拖再拖怎么办,帮

如题所述

首先,是看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那么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要求订立合同,订立合同按照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但是具体合同内容,按照你的工作性质和时限进行约定,排除非全日制用工。如果是实习,则签订实习合同。
接着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有正当理由暂缓发放工资的,你可以通过协商和单位解决,确定工资发放期限;
如果还不发,那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功,可以上到人民法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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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9
问到要啊,如果是公司明确不给你工资,你最好是拿劳动合同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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