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违规行为汇总

如题所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教师日常监管机制,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对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再提示、再部署。
严格治理违规行为: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社会人员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租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实体店或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有偿推销、讲授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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