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分手,女友用自杀威胁,如果她真自杀了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和女友提了分手,但是她不愿意,情绪很激烈,一直用自杀威胁我,还说怕不怕她家人来找我。,如果她真自杀的话,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她自杀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您作为丈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您不属于故意杀人行为。2、您们既然没有婚姻行为,您也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分手就好了,如果对方一再闹事,您就报警处理。风险提示:慎重选择婚姻,尤其是无法正常面对分分合合的人,更要谨慎!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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