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劳动者想辞职,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我们公司没签合同啊,通过仲裁就可以吧
追答你没签劳动合同也得正常辞工啊,劳动仲裁一般是公司发生违法行为后员工去的,你直接不打招呼走人,导致公司人员不够,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公司能要求你赔偿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