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给老板就可以不用去上班了

如题所述

  不是。劳动者想辞职,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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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22
不可以的,除非自离,正常情况下试用期需要提前三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单位批准,时间到了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办理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五十条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28
如果你不想要工资了,可以直接拍屁股走人。要工资的话,就去找人事部提交辞职申请书,人事部同意后,会给你一个大概可以离职的时间,人事部再进行招聘,招到一个能接替你职务的人,试用,合格后与你进行工作交接,这时候你才能走。追问

但是我们公司没签合同啊,通过仲裁就可以吧

追答

你没签劳动合同也得正常辞工啊,劳动仲裁一般是公司发生违法行为后员工去的,你直接不打招呼走人,导致公司人员不够,影响公司正常运转,公司能要求你赔偿损失的

第3个回答  2018-03-22
不可以的,除非自离,正常情况下试用期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单位批准,时间到了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办理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五十条执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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