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丝路全球购合法吗,是不是传销组织?

如题所述

你了解汇丝路的奖励机制么,你这样提问应该就是有所了解,请看图片,这种399为鱼饵,一步步让你发展下线扫码提成和会员购买提成的模式,典型的传销;还说什么在国外有生产基地,都是扯淡,说的在牛逼,你的模式始终是传销,别总是那国家政策拿领导人的发言,拿名人名言出来忽悠人,说的越大只能证明是在忽悠人,身边儿有人陷进去,痛恨这种杀千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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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4
就是传销,前身是被警方打掉的传销公司安格公司,后来改名通和商城,现在又起个新名字汇丝路微商城,以电子商务为幌子,开宣讲会,鼓吹产品,做实验,称只要交钱成会员就能三折购物,就能开实体店赚钱,要求会员打肿脸充胖子发展下线,说自己赚了大钱,希望大家不要上当受骗,互相转发,让传销不在害人!
第2个回答  2017-07-22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第3个回答  2016-03-28
通过下线与下线业绩中获取报酬就是传销就更让人晕了。一个广告公司经理,靠20业务员业绩他才能获得收入,经理与业务员,是不是上下线?经理赚业务员的钱,是不是赚下线的钱?按这种逻辑,广告公司都在做传销!同样,按此推论,一个集团公司总裁都得直接去干推销才不叫直销,更不能开分公司、就算开分公司就是下线,分公司开了后招业务员,经理赚业务员的钱就是下线,所以公司也开不成了。
参加者通过交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以此获取回报就是传销?
麦当劳、肯得鸡,小蒙羊、章光101等全国上几万个连锁企业,动不到收取加盟10万100万元的,按这种说法,都在做传销了?发展的专卖店更是上几千家,算不算传销,如果算,国家工商局为什么不取缔呢?
有的人说,有一层层发展会员就叫传。国家有总统、总统有省长、有州长、县长,一个学校还有校长管教师、老师管学生,协会有分会、会员、政党有总部、支部、党员,是不是一层层又一层层,也叫传销了?很荒谬对吧?
很多喜欢思考的朋友,一了解到直销或电子商务的奖金制度模式时就会联想到非法传销的“金字塔”模式,就立即打心眼里痛恨这种让多数人花钱供养少数几个富翁的制度。尤其是当他 的朋友给他画了下面这个奖金制度结构图时,大手一挥:“不要给我讲了,跟传销很像,我知道”。我要对这位朋友说“你还知道电脑呢!你也可能天天用,但是你知道电脑内部是怎么样工作的吗?那个CPU为什么有一排排的针头?那些复杂的像城市地图的线路板是如何运算的?你也许还听过柴可夫斯基的D大调,但是你知道有多少种乐器在搭配演奏吗?”。很多事物我们一知半解,可是我们仅凭印象和直觉就做出判断。
第4个回答  2016-06-12
任何事物都有好的和坏的一面。就拿传销这个词来说,如果你拿来做坑蒙拐骗的行当,让民众受蒙受了损失,这可以定位为不法传销,因为这是用伤害别人的行为去谋取自己的利益!自己都可以去网上查查,真正的传销是什么意思?如果用更实惠的价格,就让人们享受到更多高质量的产品,这么一个平台能称为非法传销吗?我给你一件商品,自己用出了效果,并且价格很便宜,你给做一下宣传,公司还会给你赚取一个广告费,你认为这会是非法的吗?当另外一个人有了更好的方法影响到自己利益的时候,因为怕,所以也会制造舆论,腹黑别人。说太多的话也没用,我只想和大家说一句,既然是产品,质量和价格才是最好的答案。不管是直营店,直销,微商,电子商务,只有实实在在能为民众带来利益的,都会得到大众的认可,只是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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