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还需要赔付债务吗?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后还需要赔付债务吗?

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的清算破产程序,则公司注销或吊销,公司法人和全休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还款的责任。
如果是公司,可依法申请破产清算,由公司承担破产清算责任,公司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可在本法律网上搜寻《曾永前律师办理企业破产清算解散业务操作指南》,具体内容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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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需要的。
  股份公司破产的,要成立专门的破产清算组,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申报后,清算组根据最终清算的财产赔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12
应该是需要的,公司破产相关问题,建议你可以尝试"律伴"这个法律平台,问一下律师看看,答案会比较清楚,还不用花钱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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