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账户贷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额。 这句话

“短期借款”账户贷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额。

这句话是不是正确的,如果错了,错在哪里?

不对的了。短期借款,按借贷平衡的原则,重点是明细科目的选择,外来短期借款进入,借方为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增加,货方为应付帐款(短期借款来源)增加。资产和负责都增加,等式两边相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2-02
是错的。短期借款科目不是记科目增减变动的科目,应该记载借款存量,就是还有多少借款,而不是减少或增加了多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