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离婚了卡在我手里是他身份证办的卡我没有身份证怎么取钱

如题所述

  首先,该案例的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其手里持有的银行卡是使用女方身份证办理的,那么女方具有该卡的使用权,如果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是无法取钱的,如果男方擅自取钱,那么可能构成犯罪,盗窃罪。因为,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就属于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
  其次,如果该卡中的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男方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这笔钱。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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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8
有你密码就可以取呀

不用身份证的
没有密码才需要身份证这玩意
当然如果对方取消了卡
你也领不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08
从自动取款机上取钱。但是,她的身份证办的卡,你去取钱,她可以报警盗窃的。除非她同意让你取这笔钱,或者你能证明这一点。
第3个回答  2016-07-29
你这个不能这么办的请看我的回答:法院应认定全部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主要指双方有约定的财产).
然后在按照法院判决的如何分配进行分配 或者是法院主持调教后分配的方案进行分配
第4个回答  2017-04-26
银行卡取款,持卡人凭密码即可支取,不需要确认办卡人身份的。但挂失银行卡,发卡行必须确认开户人身份。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依据《婚姻法》:夫妻关系续存期间,银行卡资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持卡人享有管理资金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持卡人的权限受到开户人的限制,开户人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依据《婚姻法》,离婚对财产作出了协议或者判决的,以协议和判决所载定的执行。如果银行卡里的钱属于持卡人所有,办卡人不得提出挂失,否则构成侵权,依据现行《民法》,必须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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