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有辆奥迪转弯时撞到我车上,他到底是奥迪,就掉了点漆,可我现代车被撞的不像样子,我报警,交警来后判她为主要责任,我未注意观察次要责任,之后经调解,两车车损互碰自赔(以保险公司或物价部门评估为准),钱款票据双方自行交接,事故一次性了结(由于当时上班,叫别人代为处理,她老板不用上班), 由于第一次处理这种事情,看到处理结果,以为双方由保险公司赔付,赔付之后双方保险公司再根据主次责任自行结算.因为我有对方交强险复印件,我才会这样认为. 但今天去保险公司,我车修了2470,说我是次要责任,只赔付141,剩下的是对方赔的,可打电话给他们说他们保险公司不赔的,说是互碰自赔,她是主责,为什么她一点要负的责任都没有!难道开个奥迪就可以在马路上随便撞而不用负责. 然后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我报了商业险,可以用我的商业险报2000元,470我自己赔.被撞了我还要自己赔,当时交警一看就说她走错路线,而且她自己也承认是她的违规,可现在好像对她一点责任也没有,我明年的保费还要加! 还有一个不理解的,就是用了我的商业险,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要向我要他的交强险复印件.

交通事故后保险处理理赔流程: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二、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1.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三、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四、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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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4
  保险公司根据合同在保险限额内给予赔付。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1-03-18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上面的表述模糊不清,交警的事故判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次责任,一种是互碰自赔,没有两种判定同时存在的。 假设主次责任(车损一般责任为三七分),对方交强险赔2000,对方的商业险赔(2470-2000)*0.7=329,也就是对方由保险公司赔你2329,你自己算是出一次商业险(2470-2000)*0.3=141(到自己保险公司保险),建议不要报了,才141就算出一次险了。 假设为互碰自赔,前提条件是双方车辆损失各为2000元内,双方各自出交强险,各自拿自己的资料到各自的保险公司保险保险。 对方拿你的交强险复印到保险公司保险才能100%报销,不然要扣掉10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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