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自闭症及智障儿童康复训练中心,部份学员是可以申请残联补贴的,每月每人补贴1200元,学员补贴申请下来后,如果不来做训练,就不能享受,只能留给新来的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学员享受,如没新学员来这笔款暂时存放着不能作其他用途。对于享受补贴的学员,原则上中心是不能收取他们的训练费,由于残联的补贴款是按年度一次性拨入,因此中心按月份预收了享受补贴的学员的训练费用,用于支付工资、房租、水电费等等费用,等残联拨入补贴款后再退给学员,例如: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预收训练费合计108000元;2014年6月残联转入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的补贴款120000元,退预收训练费108000元,结余12000元暂时存放着留给新学员。应怎样做账?
能否将残联转入的补贴款120000元,当期入108000元政府补助收入,结余款12000元入应付账款,补贴给新学员后再入政府补助收入 ?
追答如果像你说的那样入账,如何与银行对账啊?如果是现金可以按你说的处理。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1、残联拨入的款是否入政府补助收入?是限定性收入还是非限定性收入?如果是限定性收入,是否用了就转为非限定收入?结余部分就留在限定性收入,期末转入限定性资产?限定性收入结转为非限定性收入以什么凭证为附件?
2、预收训练费: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预收款 这样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