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运输多少香烟算违法?

如题所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二、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三、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邮电部门要加强收寄验视,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并严格邮件封装,确保运递安全。

扩展资料

1、《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运输卷烟的黄某,明知王某无准运证,仍为其运输,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也构成共同犯罪。

2、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第三项: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国家烟草专卖局-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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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4-14
每人携带50条以上就违法了
第2个回答  2018-03-29
没错,因为烟草是由国家严格管控的,各地区都有各地区的量,所以你懂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30
一、关于自运、托运等方式运输烟草专卖品环节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二十一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二条 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包括再造烟叶和烟梗)、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应当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行政规章)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
法律解释
根据上述法律、行政规章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托运或者自运草专卖品的,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含省级)或者省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含省级)授权的机构(指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方可进行烟草专卖品的自运或者托运行为。无准运证的,当事人或者承运人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运输走私贩私、假冒伪劣的烟草专卖品,或者利用特殊车辆、伪装等方式逃避检查的,烟草专卖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关于邮寄烟草专卖品环节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二十二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烟草制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以及复烤烟叶)
《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烟专〔1993〕7号)(部门政策)第二项规定 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法律解释:
根据上述法律、部门政策等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邮寄卷烟、雪茄烟的、每人每件只能邮寄二条/400支为限。邮寄烟叶、烟丝的,每人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违反上述规定的,烟草专卖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行政法规)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携带烟草专卖品环节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二十二条 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烟草制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以及复烤烟叶)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部门政策)第一项规定 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通告的批复》(国函[2000]134号)第一项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及个人走私卷烟或非法收购、运输、邮寄、贩卖、窝藏走私卷烟和其他非正常渠道流入市场的进口卷烟的,由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释:
根据上述法律、部门政策以及通告等规定,个人采取乘坐车、船、飞机等运输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允许每人次携带量为1万支(50条),但仅针对真品卷烟。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及个人走私卷烟或非法收购、运输、邮寄、贩卖、窝藏走私卷烟和其他非正常渠道流入市场的进口卷烟的,由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