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委托其他单位代其支付货款

公司有一客户非要让其他单位为它支付我公司的货款,其他单位也同意,但我不知该如何进行帐务处理,并且不知这样做是否会存在税务方面的问题.请高手指教.谢谢!

第1个回答  2007-02-08
如你所述,“其他单位”同意代付货款,你就按正常的帐务处理,作为已经收到客户的货款,不存在税务方面的问题。至于"其他单位"因垫付货款与“客户”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与你公司无关。
第2个回答  2007-02-08
可以,但要支付货款的单位以书面说明情况,盖公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