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3
楼上住户严重扰民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因此受害人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投诉。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0-08
你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异议,如果无法协商的话就报警处理。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居住区域内昼间超过55dB,夜间超过45dB即算扰民。一般夜间的定义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一般是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过这样终究是治标不治本的,因为警察没办法24小时守着这栋楼。就怕有些人被罚款后心生怨气,把噪音闹得更大声,或者采取一些不正当得手段扰乱你的正常生活,到时就很难搞了。
所以我建议你先上去与对方协商一下,告知对方的行为已经给你带来严重的后果,已经影响到大家的正常休息了,希望他们能适当减低一下音量,这样对大家都好。一般正常人都会降低自己的音量,与邻居友好相处的。如果对方实在顽固,根本不听劝,或者说改善的效果不明显,依然影响到你的休息了。为了避免双方发生不必要的冲突,你再报警处理也不迟。
第3个回答 2014-04-28
有一损招,敢试不?每次在楼上的人出入时你就在楼道里贴些符纸,再烧点纸钱,若他们问你就说以前楼上住过一个老太太,抹脖子死的,死前的一个月天天在屋里弄出很大的动静,以后只要屋里一有大的动静,老太太的冤魂就出来缠人,被她撞上的人轻者倒霉,重者大病,所以烧东西避一避。然后你半夜里放些鬼哭的录音,用不了多久应该能吓跑他们。 查看原帖>>
第4个回答 2014-04-29
和我家楼上那位神住户一样。白天没动静,一到晚上,不是听到一直在搬挪家具,就是好象在钉什么东西。交涉多次均无果。反映给物管,也没用。邻居些告诉我准备个长棒子,在他家“工作”时间就往天花板上击打,以示呼应,但我还是选择了“忍”了,采取这种呼应法,估计只能自己再花钱补天花板了。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