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酒缴纳消费税的问题

这边有一个问题,是这样的:委托某个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生产10吨的白酒,本厂提供原材料成本3.5万元,支付加工费1060元(不含税),收回后瓶装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0000元,销项税额13600元。

1,我想请问一下关于代扣代缴消费税的问题,委托加工的白酒收回后是由我自己来缴税的,我这个消费税是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算,还是按照这个80000来算呢?
为什么? 有税法上的明确规定吗??

2 收回后瓶装出售,还要不要再交消费税?
为什么,税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吗?

如果有,请明确的写出来。

谢谢各位了。

1、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收回瓶装再出售的还要交消费税,但是委托加工时交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最终要交的消费税应该是按80000算,当然还要按每斤0.5元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7
有一句比较容易记的话:
继续加工进成本 直接销售可抵扣。按这个套不会错
第2个回答  2010-11-15
答案为(35000+1060)/(1-20%)*20%+10*2000*0.5+80000*20%+10*2000*0.5=45015元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6
  

  一、各地要组织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错误等政策问题。

  二、各地要加强白酒消费税日常管理,确保税款按时入库。加大白酒消费税清欠力度,杜绝新欠发生。

  三、加强纳税评估,有效监控生产企业的生产、销售情况,堵塞漏洞,增加收入。

  四、为保全税基,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各地要集中力量做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确保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五、各地要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领导,加强对本通知提出的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各项工作要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