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军官转业逐月政策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1.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干部,应享受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同等的退休待遇。
2. 定义:军队转业干部指的是退出现役后进行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他们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重要的人才资源,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3. 尊重与优待: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因此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与优待。
4. 军龄计算: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应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对于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并在转业后继续从事相同职业的干部,其军队的护龄、教龄应连续计算,并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5. 退役金发放: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将由安置地政府按月发放退役金。具体计算方式为,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对于军龄满20年以上的干部,从第21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6. 增发标准: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转业干部,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若符合两项以上标准,则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7. 特殊地区工作增发: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转业干部,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若符合两项以上标准,则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8. 退役金上限:根据以上规定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返回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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