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上大四,前几天与一家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他说见习期一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三年,

然后我从上届毕业生打听了一下说,见习期一年后公司可能不要那么多人,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是在我来年7月份毕业后就签约还是等见习期一年后再签啊?如果见习一年后随便找个理由把我开了,该多悲催啊!请哪位好心人指点指点,谢了。。

首先,见习期不是劳动方面的词语,与劳动合同没关,劳动合同的是试用期。
签三方,按道理是报道时就签合同的,合同里有规定试用时间,这个法律有相关规定的,怎么样都不能 超六个月。

而签了合同后,过了试用的话,就当普通员工了,所以要是不要你,一般在试用期时。。而见习期是内部的一些评定东西,例如见习满一年就让你调到一个更正式的岗位那样,或者给你评个什么什么级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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