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急急急!!!!

我朋友的儿子今年8岁,非常淘气。今年夏天,我儿子在村姜某的瓜地里抓蚂蚱。村民齐某恰好路过此地,他对我朋友儿子说“你有劲吗?我看你能砸烂多少西瓜!”我朋友的儿子拿起一块石头吧姜某的西瓜砸烂100多个,价值400余元。姜某刚好路过瓜地看见,很生气,并训斥我朋友的儿子,我朋友的儿子于姜某对骂,姜某气急之下将我朋友的儿子推倒,致使头部被磕破,到医院缝合5针,我朋友为治伤花费800多元医疗费。我朋友让姜某赔偿,姜某以自己西瓜也有损失为由拒绝赔偿。请问应该怎么样处理此事?????

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无论你方是否有过错,姜某都不应动手打人,所以姜某应当赔偿小孩子的医药损失。
其次,在砸烂姜某西瓜这件事中,齐某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小孩未满10周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必承担民事责任。但大人应承担管理不善之责,所以,你朋友在此次事件中应承担次要责任。

双方互相赔偿就可以了,也可以协商解决。

有什么不明白的,百度搜索“点滴中国法律网”,第一个就是我的网站,可以到我的论坛来找我提问。

参考资料:点滴中国法律信息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31
齐某在该案件中起到教唆作用,应和你朋友(未成年人造成的损害赔偿应由其父母承担)一起承担造成姜某西瓜的损失的赔偿;而姜某也应承担小孩受伤的责任。但,由于你方有过错在先,对方在法律上可部分免责。建议尽量协商,并让齐某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10-10-31
这个属于教唆责任,由姜某负责赔偿。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