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歌手Pink的资料

她的成长路,发行的专辑名

 Pink7岁时她因在夏令营中被顽皮的男孩当众扯下裤子并大喊“看呐!她变成粉红色啦!” 而从此得到了“Pink”这个绰号。   14岁在俱乐部里担任歌手,正式使用的艺名:Pink(p!nk)这位留着亮丽粉红色短发,一身酷炫装扮的新世代辣妹Pink,有着菲律宾的血统,却在法国尼斯举办的超级模特儿选秀表演会上,一鸣惊人而被唱片公司发掘,并成为新世代酷炫乐团TLC的师妹。不同的是,虽然有着类似的外表,但除了酷似TLC以重节奏的Hip-Hop舞曲为主外,Pink更唱出足以和Janet Jackson、Toni Braxton媲美的节奏蓝调情歌,尤其在转音和浑厚的嗓音运用上,也令人惊讶不已,是以让LaFace将其视为秘密武器。 虽然年纪轻轻才30岁,Pink却已被媒体赞誉为“下一个麦当娜”。纵然这个推论尚言之过早,但这位顶着粉红惊世发色的女歌手,确实已经撂下了“我要接收全世界,然后把它漆成粉红色”这样的豪语。自信、率真、直言不讳,Pink常说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破陈规。而身为一位在人才济济的节奏蓝调乐坛中打拼的白人女歌手,事实上她可说已经粉碎了这个主战场中既有的惯例了。 Alecia Moore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从小就在擅长吉他的保险业务员父亲教导下,学会许多鲍布狄伦和唐麦克林的歌曲,而她母亲则是个喜欢把自己打扮的跟个歌手似的新潮老妈   早在小学一年级时,Pink就知道自己以后想当歌手,而事实上,她在学校里除了体育成绩最为突出之外,音乐俨然占据了她课余的所有时间。   1992年,13岁的PINK开始了她的音乐的道路。在结识了堪称是良师益友的费城舞池    高手Skratch后,PINK开始为他的Rap组合Schools Of Thought担任和声。在这个短暂的工作之后,她继续在费城目前已关闭的舞厅Club Fever中磨练音乐技巧,那儿的DJ准许她在每周五晚上出场表演5分钟。   1993年,Alecia Moore已经正式开始在当地的俱乐部里担任歌手,并且这时候她已经开始自己独立的创作歌曲,并且在俱乐部演唱她们,并且在演唱时正式使用的艺名Pink。在俱乐部工作期间Pink也曾经偶尔为一些当地的小乐队和乐团工作,并且曾经受到了MCA公司的诱惑而前去试音,   在一次演出之后,有个MCA唱片公司的代表主动表示,希望Pink能够加入一个名为Basic Instinct的演唱组合。于是Pink与另外两个女孩便草草成军,但没多久她就被踢了出来“她们讨厌我”,Pink坦诚地表示,“不过我不在乎,我根本不觉得自己属于任何一个团体。”   仅管演唱之路出师不利,但不信邪的Pink又加入了另一个更有前景的节奏蓝调三人女子组合Choice。在没有经纪公司撑腰的情况下,她们寄了许多试听带给各大唱片公司,而五大唱片公司也对她们表示了高度的兴趣。最后Choice选择与LaFace唱片签约,主要是因为她们希望能与金牌制作人Babyface合作。紧接着,LaFace安排三人到亚特兰大总部受训(这时Pink刚好被退学),她们在一间木屋里头接受体力与声音上的密集训练。   1997年,12月,正在乐团准备着手录制单曲的时候,音乐制作人Daryl Simmons请Pink帮助他完成一首没有写完的单曲,Pink非常出色的完成了任务,Pink表现出来的创作才华给这名制作人还有唱片公司的高层人物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与此同时,蓄势待发的Choice在La Face的年终耶诞派对上,特别为公司老板L.A. Reid进行了一场演出。Reid对于Choice的演出没有太大兴趣,但对Pink倒是印象颇深,但是由于Choice乐团的三名成员由于在音乐观念上的分歧无法弥合,而在不久之后宣布散伙。但是由于此前留下的良好印象,Pink很快就得到了LaFace唱片公司的个人演唱合同。   于此同时,Pink也发现了自己的创作能力,并且继续磨练自己力道十足的女高音。她先是为戴瑞西蒙的作品《Just To Be Loving You》谱写了副歌,接着又受Reid之邀一起与She'kspeare、112甚至Babyface等人共同创作。在短短几个月之间,Pink不但完成了处女作中超过半数的歌曲,还与EMI签下了值钱的创作合约。   2000年,4月4日,Pink如同她的名字一样将她的头发染成了粉红色,在Reid与Babyface的监制下,Pink推出了自己的首张个人专辑《Can’t Take Me Home》,不满21岁的Pink的这张专辑是一张纯粹的面对青少年的流行专辑,她的这张专辑相当的受欢迎,长期保持在Billboard 200排行榜较好的位置上,并且销量超过了两百万张,并且在其中诞生了多首排行榜前十名的单曲。   早在这张专辑上市之前,首支单曲《There You Go》就已经进占告示牌排行前10名并热卖了50万张之多。虽然来自媒体的评价不一,但是年轻乐迷们却表现出热烈的支持,在六月号的青少年版《Teen People(人物)》杂志中,Pink便被点名为“25岁以下最热门的25位明星”之一。   不过在经历了夏天和当时人气巨旺的男孩组合*N Sync(超级男孩)一同开展的巡回演唱会之后,Pink发现她并不能和其他偶像明星一样做一名纯粹面对青少年群体的流行歌星,Pink开始朝着自己的道路上发展。   2000年,9月,《Can't Take Me Home》已经成为白金唱片。   2001年,Pink为了电影《Moulin Rouge》的原声碟而和另外三名女歌星Christina Aguilera,Lil’ Kim和Mya一起翻唱了老牌女歌星Patti LaBelle的《Lady Marmalade》,这首单曲迅速引起了轰动,她席卷了英国和美国的单曲榜,并且在MTV颁奖典礼上收获了最佳年度录影带和最佳电影录影带两项大奖,并且在2002年第44届格莱美颁奖典礼上,获得了最佳流行合唱奖(Best Pop Collaboration With Vocals)。   2001年,下半年Pink发行了非常成功的单曲《Get the Party Started》,在这首单曲的出色成绩带动下,Pink的第二张专辑《M!ssundaztood》在2001年的11月20日正式发行之后在商业上大获成功,销量迅速超过了上一张专辑,至今销量已经超过480万张,而更重要的是从这张专辑开始,Pink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和特点,著名的摇滚乐队Aerosmith的主唱Steven Tyler以及Bon Jovi乐队的吉他手Richie Sambora,还有前4 Non Blondes乐队的成员Linda Perry对于Pink风格的变化和成熟,以及这张专辑来说是功不可没的,她的这种变化也被评论界认为是非常成功的,并且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2003年,夏天Pink又为好莱坞的养眼电影《霹雳天使2:全速进攻(Charlie’s Angels: Full Throttle)》的原声碟贡献了单曲。11月11日,Pink的第三张个人专辑《Try This》正式发售   2006年,12月19日,歌手Pink在巴黎音乐会中激情演唱。   2007年,4月26日,Pink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开始“我心无死”(I'm Not Dead)巡演首夜   这是她第二年来到澳大利亚完成世界巡演,澳大利亚站的巡演共30天,此次主要的目的是宣传她的新专辑《我心无死》。   2008年,10月28日,Pink发行了第四张个人专辑《Funhouse》,专辑首周也空降billboard专辑榜第二名,这是Pink所有专辑中最好的空降成绩。专辑首支单曲《So What》在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也都取得了冠军。   2010年,11月12日,Pink发行了个人的首张精选辑《Greatest Hits...So Far!!!》,并且空降澳洲专辑榜冠军。首支单曲《Raise Your Glass》也在多国夺得了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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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6
粉红佳人(Pink),是美国一位著名女歌手,她曾经为《红磨坊》、《霹雳娇娃2》等影片演唱主题曲,是一个常有着惊世装扮,性感劲酷的新世代辣妹,虽然年纪轻轻,但已被媒体赞誉为“下一个麦当娜”。自信、率真、直言不讳的Pink就是这样一个中气十足的女生。她以自己重节奏Hip-Hop舞曲风格和桀骜不驯的性格深受美国青少年喜爱。中文名:艾蕾莎·贝丝·摩儿外文名:Alecia·Beth· Moore别名:pink 粉红佳人国籍:美国出生地: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出生日期:1979年9月8日职业:歌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16
Pink Floyd
风格: Album Rock(专辑摇滚) British Invasion(英国入侵) British Psychedelia(英国迷幻) Hard Rock(硬摇滚) Prog-Rock/Art Rock(前卫/艺术摇滚) Psychedelic(迷幻音乐)
六十年代英国产生了不少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乐队,我们已作过回忆的有The Beatles、The Rolling Stones、The Who、Yes乐队,而能与 The Beatles和The Rolling Stones乐队抗衡,并称三大乐队的就属今天要介绍的Pink Floyd乐队了。Pink Floyd与Yes 乐队都属于艺术摇滚,二者都对“太空摇滚(space rock)”做出了探索。但这不等于说它们是两支雷同或部分雷同的乐队,Pink Floyd在许多方面表现出的特色为它投下了耀目的不朽的光环。Pink Floyd乐队的几位乐手:吉他手Syd Barrett(席德·波瑞特)、贝司手 Roger Waters(罗格·沃特斯)、鼓手Nick Mason(尼克·曼森)、键盘手Rick Wright (瑞克·瑞特)聚首在该乐队名下开始演出时,适逢1965年,天才青年、21岁的Syd Barrett掌握着这个年轻乐队的大部分职权(其余成员均不超于20岁),他能文能武,写歌、弹唱样样拿手。Pink Floyd这个队名是他将两位古老的布鲁斯艺人的名字Pink Anderson和Floyd Council结合起来组成的。起初,他们演奏那种司空见惯的节奏布鲁斯,在多如牛毛的乐队中间还显得相当平庸。
不过这种状况第二年即得到初步改观,Pink Floyd挖空心思在吉他和效果器上大作文章。尖叫的吉他经过效果器混响延时处理再经过放大器放大虽然还处在实验阶段,但已为乐队招来一小批歌迷。更为可喜的是Syd Barrett写出了一系列让人易于接受的迷幻乐段,配上迷幻的吉他和神圣的风琴(有灵魂入天堂的作用)实践起来效果不俗。Syd Barrett词作笔锋犀利、曲式闲雅,其作品流露出诗人的敏感和孩子般的好奇心。
1967年Pink Floyd签约EMI公司,一路畅行,首张单曲和首张专辑轻松上榜。首张专辑《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黎明之门前的风笛手)可与The Beatles的《Sgt.Pepper'S》(帕波军士)一争高下。要评出英国迷幻专辑之最佳,《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当仁不让,一定要与《Sgt.Pepper’s》比肩同行。这张专辑既是首张也是Pink Floyd 最后一张类似的专辑。
1 967年后半年,Syd Barrett的天才头脑终于碰到了最大的敌人。他患上了进行性的精神紧张症,一上台他的症状就发作,这位吉他手刚一开始是跟不上趟儿,再后来简直就不知道该演奏些什么。一场美国之行也因吉他手的职能瘫痪而草草结束。
1968年乐队收吉他手Dave Gilmour为第五位成员,让他在演出中担任Barrett 的角色,Barrett仍坚持写作和参加录音,这样维持了几个月后、他彻底离队了。Barrett,乐队的吉他手、歌手、词曲作者和领袖的离去将Pink Floyd的艺术生涯分成了明显的两个阶段。Barrett带走了轻松闲雅、友好幽默的视角,乐队再也没有创作出一个类似〈The Piper at the Gates of Dawn〉的专辑。处住这样一种不可逾越的窘界,百分之百的乐队都束手无策,制定游戏规则的人走了,游戏还能持续下力吗?仿佛只有奇迹才能拯救Pink Flo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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