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5年3月29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谈的时候说试用期满给转正,工资从3800提到4300,到了7月份我去提转正缴纳社保的事,公司只是给打了个电话,说是给办理转正和缴纳社保的事宜,从入职至今,我并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但是到了现在,公司仍未给我转正,查询社保时只是在8月份才开始缴纳,但是并未上账,现在我想辞职,并且要求公司给我转正并且把工资缺的补给我,但公司不同意,认为我都要辞职了没有必要给我转正,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