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双向2车道,内车道内开摩托车行驶时,前方路上停有用摩托车拖来的一发电机,摩托车也停在路上。我只能变向外道让开,在让开发电机的同时,我超车超过前面一辆小汽车,在刚超过他时,他却突然变向内道,我避让不急,两车相碰,我被他撞出7至8米远。汽车无人受伤。撞掉后视镜,和前后门的油漆。我无名手指骨折,小手指骨裂。我有牌,有证,但行驶证已过期1年,也当然没了保险。问怎么 处理,谁的责任大?
外道是机动车道,内道是非机动车道,在他变向内道时没开启转向灯,但未超过内道的白线。
我摩托车被汽车撞了,警察居然判汽车无责任,我付70%,占用道路的发电机为30% 这样判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