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批复应由财政哪个部门批复

如题所述

财政决算从程序上应该由人大审议通过批复,部门决算是财政决算的组成部分,财政局只是汇总部门决算形成财政决算向人大报告,人大批复后分解批复给各个部门,这个批复也是由财政局做出的,并不是财政局的某个部门。

财政决算亦称“国家决算”。国家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预算管理的最终环节,也是国家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国家决算包括中央决算和地方决算。

一般在财政年度终了后编制。通过决算的编制、审查和分析,可以从财政角度总结一年中社会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经验教训。进行财政决算需要做一系列准备工作: 颁发编制决算的规定; 进行年终清理; 修改和颁发决算表格等。

财政决算的编制程序是,先从基层单位的决算编起,采用层层汇编的办法,由各级财政部门汇编为本级财政决算,反映各级预算总的执行结果。

中央决算由财政部根据中央各主管部门上报的各种单位决算、财务决算、税收年报等汇总而成; 地方决算由财政部根据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上报的总决算汇总而成。

中央决算和地方决算汇编成国家决算。国家决算编成后,由财政部报国家院审查,最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地方各级总决算由地方财政部门报送同级人民政府讨论通过后,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政府、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年度会计报告。是根据年度预算的最终执行结果编制的。决算同预算相适应,有国家决算、单位决算,通过决算可以检查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国家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

扩展资料:

根据《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保证部门决算信息质量,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发挥部门决算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三条 部门决算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决算的工作组织、报表设计、编制审核、汇总报送、批复、信息公开、分析利用、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数据资料管理以及对部门决算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当与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

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等。

第五条 通过建立部门决算管理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资金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满足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

第六条 部门决算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依据预算管理关系或财务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 财政部是部门决算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制定部门决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制定全国统一的部门决算报表体系及部门决算软件,明确报表格式要求和填报口径,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批复工作,负责批复中央各部门决算。

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和管理全国部门决算数据库。组织和指导全国部门决算考核评价工作。

第八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部门决算的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是: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报表及软件的布置与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批复工作,负责批复本级各部门决算。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和管理本地区部门决算数据库。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部门决算考核评价工作。

第九条 各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决算管理工作,并对本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其职责主要是: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布置与培训。

组织和指导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的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负责批复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负责本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本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

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数据库。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条 部门决算报表体系由四部分组成,具体包括:基础数据表、填报说明、分析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 基础数据表主要反映部门收支预算执行结果、资产负债、人员机构、资产配置使用以及事业发展成效等信息,包括:报表封面、主表、附表和补充资料表。

第十二条 填报说明是对基础数据表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包括:部门基本情况、数据审核情况、年度主要收支指标增减变动情况以及因重大事项或特殊事项影响决算数据的情况说明等。

第十三条 分析表通过设定的表样和自动提数功能,对部门决算重要指标进行分析比较,揭示部门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第十四条 分析报告根据分析表中反映的问题和收支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分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单位主要业务和财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第十五条 在保持部门决算报表体系连续性和可比性的前提下,财政部每年可根据财政财务管理要求,在上述条款规定的框架内进行适当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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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财政决算从程序上应该由人大审议通过批复,部门决算是财政决算的组成部分,财政局只是汇总部门决算形成财政决算向人大报告,人大批复后分解批复给各个部门,这个批复也是由财政局做出的,并不是财政局的某个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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