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六年级地五单元作文......

1.关于鲁迅先生的作文.
2.关于小伙伴的作文.
3.(他)她给我的第一印象.
三篇都要!!! 谢谢.
记住,是三篇都要,不是一篇!!!

同一只眼看鲁迅

我只能说鲁迅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今天的我们早已远离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远离了饿殍遍野、山河流血的空间。远离了歇斯底里的呐喊,取而代之的却是周作人的闲适,梁实秋的狂野……

鲁迅是一个狂人,所以他敢用手中笔做一把利剑直刺封建遗老的心脏,敢用冷目做一道闪电直辟卫道士的头颅。他的出现兆示着一场暴风雨的来临,久旱的中国终于迎来了甘霖。"救救孩子!"这个狂人如是说。中国人不是茹毛饮血的野人,更不是媚颜的奴才任人宰割的东亚病夫,一个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太需要有一个力挽狂澜的狂人了。如果没有鲁迅,还有谁敢做一个狂人,谁又能做这样一个狂人呢?胡适?郭沫若?梁启超?我不敢想。

时代在变!或许是太熟悉这位狂人了,也许是开始厌倦了吧,今天的书店把鲁迅的书与叶灵凤,徐志摩,陈西滢,林语堂的书摆在一起,一个书架,一种历史,两种姿态,两种文人。世人所见的却是一种"公平"的选择,选择叶灵凤,选择那种虚伪?还是选鲁迅,选择忠诚?选择徐志摩,选择那种浪漫?还是选鲁迅,选择现实?选择陈西滢,选择那种高傲?还是选取鲁迅,选择平易。选择林语堂,选择那种逃避?还是选鲁迅,选择勇敢。现代人远离了民族的伤,也便远离了灵魂的煎熬,于是走近了闲适,走向了可以"高观"历史的闲情。这真是一种悲哀!

不知历史是否是太爱开玩笑,还是历史就是如此一副面孔,总是给自杀的所谓勇者更好的诠释。关键之时,未献身的,或称之为逃之夭夭的,便有人谓之曰懦夫,项羽自刎于乌江,王国维投身于未名,前者带着无颜见江东父老的羞愧,后者则带着满清的残留,这又能代表什么呢?而鲁迅未为国献身,大敌当前,他选择了逃,选择了自善其身,这何尝不是一种英明呢?鲁迅做到了这种英明,于是他也就能在那个年代更好地引导血气方刚的青年,"愿中国青年……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阳,我们自然心悦诚服的消失,不但毫无不平,而且还要随喜赞美这炬火或太阳,因为他照了人类,连我都在内。"--不至于他们做无谓的牺牲,只要发出自己的一点光和热。难道一个懦夫就是如此吗?如果是,那么我们急需更多的这样的人,我要说的是,他,他不是懦夫,恰恰相反,他们是智者,智的化身!

随着时间的飘移,一个时代远去了,取而代之的是用另一种眼光去看历史这个巨大的舞台,安静地坐在桌前写着历史的观后感,我想这是有失公允的。不过也无妨,历史毕竟是过去了,正如东逝的水,我们捧出的永远是上游的。至于下游的如何,乃至入海的水是否是苦涩的,没人晓得。但鲁迅的作品还在。他所戳穿的民族的炎症,并未痊愈。他所暴露的可耻的国民性,也深深浅浅残留于炎黄之后代的言行中。孔子说过,人不外乎有四种,圣人、闲人、凡人、小人。那么,如鲁迅那样,能前瞻历史,敢挺身而出指陈弊病,敢痛斥腐恶,于民族前途于己任,不是圣人,不是国魂,还会是什么?

鲁迅在我眼中是一个民族灵魂的化身,一个智者。他冷傲,孤峻,敢怒,敢言,给人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他的文章只不过区区几百篇,其光辉却闪耀了几近一个世纪。他是一个封建礼教的终结者,一个封建婚姻的背叛者,一个几度沉陷于失望之中的彷徨者。一篇《坟》埋葬了五千年病态老朽的骸骨,一篇《呐喊》喊醒了沉睡千年的力量。试问,堂堂中华上下五千年,如鲁迅一般,三绝史家,又能有几?孔子,孟子,老子,庄子,韩非……应入同列吧。

"憎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更是战斗者。"有人吟,"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然而现在却非常之蓝,闪闪地目夹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他的口角上现出微笑,似乎自以为大有深意,而将繁霜洒在我的园里的野花草上。"这是憎夜人的自慰,在黑夜中,他彷徨,自嘲,他靠最敏锐的神经觉察到了一个时代的几近殆尽,期望着一个新生。为此他不懈地战斗着,默默地忍受着,甘心将自己吃青草所酝酿的奶哺育这个饥渴的民族。正如长江,正如黄河,汩汩千年,不变的是甘甜的乳汁;正如泰山,正如长城,屹立千年,不变的是巍峨的雄姿。鲁迅是国魂,国魂是鲁迅!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种精神世界需要这样的人,不可或缺的是一个可以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有利顺导潮流所趋,又集大智大勇于一身的民族智慧的化身,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一个没有灵魂的民族是可怜的,可悲的……

当我们悠闲地坐在香茶的青烟缭绕之中,呷一口人间至间至味,翻开周作人,翻开梁实秋,打开一种玩弄文学的闲情之时,我想说的是,《乌篷船》固然好读,《雅舍》固然好看,而鲁迅给人的则是一种猛醒,让我们知道重任在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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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2
1 我欣赏鲁迅——小学生作文
谈起鲁迅,就让人感到:他既没有冰心的含蓄委婉,徐志摩的浪漫,也没有老舍似凄厉的诙谐,给人的尽是尖锐与冷峻之感,他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正因为如此,我欣赏他。
初识鲁迅是在六年级第五单元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当时,我将其内容视为平淡至极,为此我感到反感。
后来,我读了《朝花夕拾》,我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读了《拿来主义》,我感到它的犀利之风,鲁迅直把他的投枪匕首指向敌人。鲁迅对敌人的辱骂可谓义愤填膺,犀利尖锐,入木三分。让我深深地感到“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读《药》、《阿Q正传》、《一件小事》等,激扬的文字间,有他的情绪,平凡中有他的追求。那种感觉,并非一个“佩服”所能言表,“五体投地”或许不太实际,但“顶礼膜拜”倒是真正发自内心深处的。
当旧中国,全中国人民仍处在朦胧黑暗之中时,鲁迅却振臂高呼,以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的伟大人格,用不懈的努力,以求拯救中国人民。他经受磨难,却给后人留下了不朽的真理。
在鲁迅身上,我感到满腔悲枪,千古兴衰,皆益于其中。早已远逝的流水,一去不返,但鲁迅先生又告诉我们这些后来人,只有经历推倒的痛苦,阻隔的墙才能成为沟通的桥。
这正是我所欣赏的鲁迅。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伙伴兼姐姐--刘丽娜。她的个子挺高,一双小小的眼睛,胖胖的身体,扁平的鼻子。你不要看她长得不是很好看,可她最大的优点是:非常爱帮助人。
2、
你看吧,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一个小弟弟摔倒了,立刻会有一双温暖的小手扶起了他,还替他拍拍土。在川流不息的马路边,一位要过马路的盲人老奶奶被那喧闹的噪音吓着了,一双温暖的小手拉她过了马路。她,就是刘丽娜。
你看她平时很爱帮助人,但是我偶尔也看见过她“疯”的时候。又一次,我们来到了一个小花园中。我和她还有我的张尊哥和刘旭哥经过一番商讨我们终于达成了共识――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游戏开始了,我们经过几轮的“剪子包袱锤”的决定刘旭哥当“猫”。我首先想躲进矮树丛里,可一试树干和树叶都不太粗,不能把我完全挡住,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上树!我挑了一棵树枝又多叶又粗的树,使尽吃奶的力气才爬了上去,在树叶后面藏着。我心想:嘿嘿,这下子我可以稳坐钓鱼台了。我见娜娜姐她找不到藏身之处,便向她会手,娜娜姐看见了我马上也学着我上树。而张尊哥的体性大就藏在了楼洞里。瞧,刘旭哥正在楼洞里中找来找去。只听见刘旭哥大喊一声:“哥我看见你了!”就在这时我大笑了起来,刘旭哥走到了我所在的那棵树下,可就是找不到我。我更是得意地大喊:“下回还是刘旭哥逮!”最终被刘旭哥发现了。这下子娜娜姐被迫成为了刘旭哥的终极目标。这时娜娜姐咳了一声,被刘旭哥听见了。但他在树下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娜娜姐。这时娜娜姐一下子跳下树来站在刘旭哥的面前并且做了个鬼脸,刘旭哥被吓得尖叫了一声,而我和张尊哥笑的直打滚 ……
还有一回暑假,我去她家玩,顺便也把语文作业带去了,我与她说好比赛谁做的又快又好。一开始,我还想:娜娜姐现在都要读六年级了,作业又多又难,肯定是我赢。我先做完语文抄写的作业,娜娜姐还有一小份练习纸和一篇作文,而我却只剩下一篇作文了,我便放松了警惕,优哉优哉写起作文来。我写到一半,抬头看了看,哎呀,娜娜姐不知什么时候赶上来了,竟然作文也写了一小半了,呼,我得快点。我又加快了速度。我与娜娜姐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也没有声息的“战斗”,而空气中只有“沙沙”的写字声,连掉下一根针都能听得见。我知道只要哪个人稍一放松警惕,便会惨败。在我刚写上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时,因为我害怕输掉,所以我赶紧大声地说:“我写好了!”“我也好了!”一个声音也响了起来,天那,姐姐也写好了,看看页数,一、二、三,整整三页纸!虽然这次险胜,可心里还是心有余悸,毕竟我的作业比她少呀,于是想在下一次,真正打败她。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爱帮助别人的刘丽娜。
你自己改名吧。
3、 他们是上高中时认识的。
他们在一个班。
至今,他想到她时,不免还是会想起第一次见面时的画面:
上高中第一天报到,他稀里糊涂地成了他那一组的小组长。
那天放学之后,他们组留下做值日。他的组员干完自己的活就都走了,留下他拖地。
她也还在教室里。他拖到她在的那一行,把椅子都倒扣在桌上。她轻轻一跳,坐到了她的桌上,很自在地摆着腿,对他说,她初中班里的一个同学和他同名,她叫她新姐。还说,以后就叫他“新姐”。他很无奈地说,他可是个男的啊。
她那么自在地摆着腿,看上去是那么的无忧无虑。说话的姿态是那么天真。
这就是她给他的第一印象,整个画面衬托在秋日明亮的教室里,在他回想时仿佛被定格。这也是他校园中美好的回忆之一。
最令他铭记在心的就是她那独具特质的声音,那是一种很可爱,很像小孩儿的声音。这种声音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是他最为熟悉的。
第2个回答  2010-11-1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中外名人传记故事丛书之肖邦》,使我受益匪浅,感受颇多,让我明白了“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真谛。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肖邦是一个流落在异国他乡的艺术家,他经历过严重的经济危机,也曾有过可观的收入。他去过世界各地进行演出,直到39岁逝世时候,肖邦一生只举行过30次音乐会,其中许多次都是“义演”,他还写过许多有名的曲子。他虽非死于贫穷,但确实没有留下任何财产--除了他的音乐。

读了这本书,我想起了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他让我心潮起伏,感慨万分: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我和同学一起玩了一个下午才回家,回到家,妈妈还在忙做家务,只见妈妈脸色苍白,呼吸急促,我十分关心的问:”妈妈,您先休息会吧!您为了我,太操心了!”妈妈依旧没有停下手中的活,勉强笑了笑,说:“谁叫你是我的女儿啊,妈妈没事,你去做自己的事吧。”我有点火气了,说:“我怎么能不担心啊,你看你都……”说着,我使出喝奶的劲儿,将妈妈推进房间,看着妈妈熟睡的面庞,我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妈妈不正拥有肖邦这种可贵的精神吗?这种精神恰恰是我们小学生要学习的。

读了《中外名人传记故事丛书之肖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每当读着这本书,总有一阵感激的心情涌入我的心头“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这句话也将永远在我心中流淌……
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我的伙伴兼姐姐--刘丽娜。她的个子挺高,一双小小的眼睛,胖胖的身体,扁平的鼻子。你不要看她长得不是很好看,可她最大的优点是:非常爱帮助人。

你看吧,在那绿油油的草地上,一个小弟弟摔倒了,立刻会有一双温暖的小手扶起了他,还替他拍拍土。在川流不息的马路边,一位要过马路的盲人老奶奶被那喧闹的噪音吓着了,一双温暖的小手拉她过了马路。她,就是刘丽娜。
你看她平时很爱帮助人,但是我偶尔也看见过她“疯”的时候。又一次,我们来到了一个小花园中。我和她还有我的张尊哥和刘旭哥经过一番商讨我们终于达成了共识――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游戏开始了,我们经过几轮的“剪子包袱锤”的决定刘旭哥当“猫”。我首先想躲进矮树丛里,可一试树干和树叶都不太粗,不能把我完全挡住,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上树!我挑了一棵树枝又多叶又粗的树,使尽吃奶的力气才爬了上去,在树叶后面藏着。我心想:嘿嘿,这下子我可以稳坐钓鱼台了。我见娜娜姐她找不到藏身之处,便向她会手,娜娜姐看见了我马上也学着我上树。而张尊哥的体性大就藏在了楼洞里。瞧,刘旭哥正在楼洞里中找来找去。只听见刘旭哥大喊一声:“哥我看见你了!”就在这时我大笑了起来,刘旭哥走到了我所在的那棵树下,可就是找不到我。我更是得意地大喊:“下回还是刘旭哥逮!”最终被刘旭哥发现了。这下子娜娜姐被迫成为了刘旭哥的终极目标。这时娜娜姐咳了一声,被刘旭哥听见了。但他在树下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娜娜姐。这时娜娜姐一下子跳下树来站在刘旭哥的面前并且做了个鬼脸,刘旭哥被吓得尖叫了一声,而我和张尊哥笑的直打滚 ……
还有一回暑假,我去她家玩,顺便也把语文作业带去了,我与她说好比赛谁做的又快又好。一开始,我还想:娜娜姐现在都要读六年级了,作业又多又难,肯定是我赢。我先做完语文抄写的作业,娜娜姐还有一小份练习纸和一篇作文,而我却只剩下一篇作文了,我便放松了警惕,优哉优哉写起作文来。我写到一半,抬头看了看,哎呀,娜娜姐不知什么时候赶上来了,竟然作文也写了一小半了,呼,我得快点。我又加快了速度。我与娜娜姐展开了一场没有硝烟也没有声息的“战斗”,而空气中只有“沙沙”的写字声,连掉下一根针都能听得见。我知道只要哪个人稍一放松警惕,便会惨败。在我刚写上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时,因为我害怕输掉,所以我赶紧大声地说:“我写好了!”“我也好了!”一个声音也响了起来,天那,姐姐也写好了,看看页数,一、二、三,整整三页纸!虽然这次险胜,可心里还是心有余悸,毕竟我的作业比她少呀,于是想在下一次,真正打败她。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爱帮助别人的刘丽娜。
第3个回答  2010-11-11
我有一个小伙伴,叫xxx。他活泼可爱,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能说会到的嘴巴。那时他是班上的英语科代表,我的英语不太好,他就主动帮我复习,这样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有一天下午,我正准备出去打球,xxx推门进来了。他说:“我知道你要去玩,可你的英语基础不太好。我们就来玩英语游戏吧。”他可真会说话,明明是要我学英语,还说是做游戏。就这样,我们学了一下午,我也忘了玩了。

xxx虽然是我的朋友,但他对我也公正无私。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作业,我把它抛在了脑后,只顾看电视。第二天到学校,xxx站到我桌前问:“你的作业做起没有?”我说:“呀,通融一下嘛!” 他一本正经的说:“不行,我一定要报告老师。”下午时,老师把我喊到办公室,狠狠批评了我一顿。

放学了,我生气极了,没等陈凯思,一人回家了。我走到半路时,xxx跑来,拉住我的肩膀,我一甩,把他甩到了路边,他又拍拍土把我拉住,这下我没甩了,我叉着腰说:“我再也不理你了!我和你这麽好,你还要告状。”他把我的手放下,心平气和地说xxx,你还在生我的气?可是,你没听过‘严是爱,宽是害’这句话吗?”我听了这句话,内心一震:是啊,人家对我那麽好,帮我学英语,可我连老师布置的作业都做不起,他还不伤心吗?若不是他去报告老师,我能学好英语吗?想到这,我脸顿时像火烧一样,我对xxx道了歉,一起搭着肩回去。

现在我转学了,不能和xxx一起学习了,但在我心里,他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第4个回答  2010-11-02
我有一个特别好的同学,也是我的好伙伴,我们一起玩、一起快乐的学习,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从成为一年级的小学生开始,我们就同班,直到四年级才分开,这更让我留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了。

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剪着一排整齐的刘海,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总是迥迥有神,她的嘴巴虽然不小,但有一些笑话和幽默的语句常常从她的嘴里快乐地蹦出来。笑的时候,别提有多灿烂了!

记得在这三年里,我们同是班长,同是竞争对手,在学习上常常是你追我赶,从不妒嫉对方,在私底下,我们也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虽然也有时为某件事情争执,但过不了一会儿,就马上和好了。在上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们班发生有一场传染病“水逗”,好多同学都被传染上了,全身长满了痘,有些还没有完全好的同学怕学习掉课,没等好了就来上课。这样也是有传染的。老师没办法,只好采取了分隔的形式来上课,没得的坐在前面,得了的坐在后面,中间还隔了一个走廊。有些同学在上课进教室时很慌乱,我们做为班干部,要维持纪律,同学们总是发出一阵阵尖叫声,我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这时,她紧皱着眉头,眉宇间形成一个“川”字,拿起教鞭就在讲台上使劲地敲起来,喊道:“安静、安静……”同学们一愣,都安静地进取教室。我对她在慌乱中表示镇定的心态暗暗的表示佩服。

我就是这样喜欢她、留恋她,多么想再在一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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