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可以结婚吗?

如题所述

如果病情严重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不可以结婚的,精神病人如果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是可以考虑结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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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22
精神病人在发病期不能领结婚证,患有严重精神病的人最好别结婚,比如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等之类的更不应结婚,这类病就算治愈(所谓治愈就是停药N年或靠维持剂量的药物保持精神正常),一旦停药就有可能随时复发!甚至对身边的人造成难以挽回,无法弥补的伤害,建议精神病人的家属不要纵容其结婚,否则最后必吃苦果,害人害己害后代。如果一方获知另一方有精神病或精神病史或家族性精神病,应慎重考虑嫁娶问题,否则就会陷入泥潭难以自拔,一辈子痛苦不堪。如一方隐瞒婚前精神病史以便骗取另一方与其建立婚姻关系,一旦事情败露对簿公堂,如证据确凿的则会被判婚姻无效,甚至另一方有可能会提出赔偿,最终鸡飞蛋打得不偿失。
第2个回答  2019-08-04
由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抑郁症等精神病患者大多在青壮年期发病,故不少家属都为患者能不能结婚、会不会遗传而发愁。

精神病人是可以结婚的,但有两个条件:一是精神病已经痊愈,病人能适应礼会生活和恢复正常作、学习。病人是否痊愈,应南精神科医师判定。另一个是一年以上没有复发。值得注意的是,在病人结婚之前,应让对方了解到病人曾患过精神病,使他们经过深思熟虑后在完全自愿的基础结合,这样对精神病人结婚后的生活、工作及病情稳定才有好处。有不少人在结婚前向对方隐瞒了患病的事实,婚后怕对方知道自,不敢着爱人的面服药,故而减药其至停药.导致疾病复发,这是有沉痛的教训的:婚姻法对此也是有相应规定的,在发病期结婚或者向对方隐瞒而婚后又复发可以视作无效婚姻,而给双方带来巨大的心灵创伤。

在下列情况下,精神病患者不能结婚: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因为他们在发病期间已经失去理智.常难以料理自己的生活,甚至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让这样的病人结婚,不仅对病人本人无好处,也会给对方造成不幸。第二是发病期虽然巳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因为此时病人对生活中和婚姻上挫折的承受能力尚差,往往使他们在热恋中,或新婚之夜,或婚后不久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所以,那些想用喜事冲一冲来治疗精神病,或担心儿女患了精神病,影响终身大事,而给他们匆忙物色对象,草率结婚的做法是错误的,不仅难以达到目的,甚至还会因此而酿成悲剧。因此,精神病人的婚姻问题,家属一定要慎重、合理地给予解决至于遗传问题,精神病的发生确实与遗传有关,但它又并非完全由遗传所决定,而是多种因素造成的。

所以,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并已结婚的精神病人,还要去向医生咨询遗传风险度,如果风险度太高,则最好不要生育:对于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的患者,暂时是不宜生育的。有些精神药物有致畸胎的副作用.在服药期问也不宜生育,具体情况应综合个人的病情、所服用的药物种类、家族精神疾病史等情况来决定。
第3个回答  2019-08-04
可以呀,精神病人也不是绝对不能结婚的。但是,要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一般病情缓解2年以后再考虑),而且婚前应与配偶讲清楚,取得对方的理解,婚后可以更好的互相关心,照顾。免得一旦病情波动,影响夫妻生活,徒增双方心理上的压力,精神上的痛苦。另外,根据遗传学的观点,双方都是精神病患者其后代遗传上精神病的可能性极大。所以,精神病人结婚需谨慎对待。
第4个回答  2019-04-17
患严重精神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精神病的遗传性很强,因此法律禁止结婚。在司法实践中,属于不应该结婚的疾病还包括性病、重症智力低下、瘫痪、麻风病以及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男女双方结婚前最好做婚前医学检查,遵从医生的医学意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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