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没有户口迁移大二不能办理。因为公安机关每年按照当年的招生文件及当年的入学资料控制指标,过期未办理的,指标作废。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被录取学校。农村户口,根据国家政策:被大中专院校录入的学生,在办理好入学手续后,可以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学校证明在原户口所在地办理“农转非。”
扩展资料
如果转了户口,户口只是转到了学校,是集体户口,在毕业以后,学校是不负责继续保管的,户口还要再转一次的,要么就是转到工作所在地,要么就是回原籍,这里的回原籍不是变回农村户口,而是所在的市级那里,而且不能跟父母的户口本,要自立门户,成为非农业户口。
学生毕业后若没有落实单位,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一律将户口迁入人才交流中心;若没有单位也无挂靠的,一律迁回原籍;其余将迁往派遣单位所在地。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户口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