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个人办的卡是你办卡的银行的话,还是会扣钱的。如果不是,就不会
拓展资料
担保贷款是什么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
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
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能力。这类贷款中的保证人,虽然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
社会团体,貌似具有合格的担保资格,但是实质上却不具备担保能力。《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这里的关键所在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为企业贷款担保的情况。如某借款单位是建筑造价事务所,而其法人却是某
国家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有的担保人在多个银行担保、相互担保、连环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的贷款到期,不能清偿债务,银行要追究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而以上种种不合规现象,导至银行对保证人的债权落空,这必然要给银行造成信贷风险。
基本分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
定金留置很少使用)
1、保证贷款:是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3、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