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提前跟车间主任沟通辞职,她不让写辞职报告怎么才能生成30天?

如题所述

           劳动者想辞职是可以向车间主任先沟通辞职的想法,但是车间主任作为部门领导是没有权利剥夺不准劳动者书写辞职报告的,否则车间主任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就应该及时维权。

           劳动者在非试用期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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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6
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写,解除劳务关系通知书
第2个回答  2021-03-27
你都要辞职了 ,主任不让写你就不写了??? 写完交上去, 书面通知交接工作,, 开始交接,, 交的时候录像 通知的时候录像,, 然后等30 天 ,拜拜再见
第3个回答  2021-03-27
辞职报告必须要有的,这不仅是告知公司要辞职了,也是以后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自己能拿出的证明材料。
第4个回答  2021-03-27
看了你的问题,
觉得你应该把辞职报告递交人事部门,
然后口头告知车间主任即可。
但愿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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