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补税。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400元的。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的,未预扣预缴的情形除外;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400元的,未预扣预缴的情形除外;年度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 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 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 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 5000元/月)。 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