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未就业报到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补办方式为:处于三年择业期内的,需要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开具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三年择业期外的:本人提出申请;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

法律客观:

《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二种。有中专招生的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省、市、自治区签发本地区的《***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又各省市自治区印制和签发,一般不能跨地区就业。派遣证一式两份,一份是派遣证,另一部分是报到证。派遣证在你毕业后将放入你的档案,由国家直接打到你的单位(档案属国家机密,不允许个人持有。如果你的用人单位拥有档案保存资格那么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如果没有,那单位会掏钱将你的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类的档案保存处。如果你没工作,那你的档案就直接打回原籍)。而报到证则交由你手自行保管。《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办理程序:(1)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基本情况;(2)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3)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盖章)毕业生签字,填写双约定的其他条款;(4)毕业生所在的分校(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予以登记备案;(5)将《就业协议书》交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开具介绍信;(6)毕业生持省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介绍信、《毕业证》原件、《就业协议书》到省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办理要求:(1)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如用人单位无人事权,不能接收档案,还须到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签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用人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则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处签章);(2)可以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另外还须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签定《就业协议书》,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好后的《就业协议书》要一并带到省校就业指导中心;(3)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本人申请回生源地自主择业的毕业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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