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支票控制的三个条件

如题所述

三个条件如下:
一、支票的管理:1、单位使用转账支票必须具备财务管理健全,建立请领、登记、规定限额、及时报销和专人经管等手续制度,经银行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转账支票。2、支票和现金支票要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支票的人员不能同时保管财务印章,不能同时兼任银行帐的核对,账薄的登记等工作。3、单位凭《转帐支票管理手册》和银行核准的限量,购领支票并按顺序使用。每签发一张支票都要在支票登记簿上所列各项认真登记,并作为银行和单位检查支票管理的依据。
二、结算起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转帐支票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即结算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要使用转帐支票结算,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使用转帐支票结算,须事先向财务处申请,说明情况,报销时要由财务处长签批。
三、审批程序:1、要使用转账支票的部门首先填写由财务处印制的转帐支票借据,按有关审批程序签批:即2000元(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2000-20000元(含)由部门负责人、财务处长、主管副院长签批。20000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财务处长、主管副院长、院长或书记签批。2、财务处负责管理支票人员按审批后的转帐支票借据填写转帐支票。3、用转帐支票人员要在《转帐支票管理手册》和转帐支票存根上同时签字明确责任。4、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填好后交由印鉴专管人员审查后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5、领用者要在10日内凭结算发票按财务有关审批手续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