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平安康乃馨重疾险已经交完20年费用了,请问可以把钱全部领出来吗?

如题所述

不能。重疾险交够20年退款的话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部分,现金价值会随着缴费时间的增长而增长,直到达到一个顶峰为止。至于具体能够退还多少金额,需要参考保单合同中的现金价值表,有可能比已交保费多,也有可能比已交保费少。不过这种需要缴费20年甚至更久的重疾险,一般为终身重疾险,这类保险通常都带有身故和全残保障。并且,如何退保的话,估计很难再买到如意的重疾险了,毕竟连健康告知这一块都有可能过不去。
拓展资料
一、 平安康乃馨优势:
1、专为女性提供的多达28类474种重大疾病保障,其中包含女性原位癌、恶性葡萄胎及系统性红斑狼疮等,保障更充分、更体贴。   
2、享受分红,额外惊喜。   
3、保费可调整,符合国际惯例,在低利率环境下,更是客户的最佳选择。   
4、采用定额给付,一类重大疾病按保额的8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按保额的20%给付;意外身故按保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 平安康乃馨劣势:   
1、这款产品是分红型重疾险,其分红利益是不确定的,没有保底收益,并且不是返还型重疾险,只会在身故时给付身故金,但如果您之前患病获得了赔偿,身故金还要减去这些费用。
2、这款保险的重疾保险金不是立即赔付的,需要在确诊后的28天后仍然生存才能获得赔付,如果是突发疾病急需用钱,可能会有点麻烦。
三、 一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80%给付“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险金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终止。   “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二类重大疾病”,且从确认之日起28天后仍然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金额的20%给付“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从保险金额余额中扣除相应部分,“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终止。
四、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90天内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条款所定义的“一类重大疾病”或“二类重大疾病”,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本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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