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21年可以享受再减半的优惠政策吗?

如题所述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根据上述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2021年可以享受再减半的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2021年不可以享受再减半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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