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的承揽运输合同,签约地、履约地都是济南分公司,实际发生地所有都是济南,合同是手机app里面的电子合同,合同甲方是天津公司和济南公司是同一法人的关联公司,现有经济纠纷,合同内有约定 争议解决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问 这是否合理,是否可以在济南实际发生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