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时间是2014年1月左右,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在2018年6月8日(贷款,房产证目前还在银行)离婚证办理时间是在2018年2月27号左右,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产是男方所有,房产证办理中,待办理完成后女方无条件配合办理过户,给男方,费用由男方承担。现在准备把剩余贷款还完,需要女方出面吗(工商银行,主贷人是男方)?房产证从银行出来后需要女方出面办理过户的问题吗?还是需要在房产证下来后,先去公证再办理过户手续?女方如果在房产证从银行出来后反悔争房产有胜率吗?
答的什么啊?
时间线有问题吗?
追答没有
追问这种变更户名还是需要双方到场吗?
追答需要一起去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时间线还有问题吗?需要些什么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