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马克思提出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

如题所述

是存在不是从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阐发的关于意识和存在相互关系的论断。(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页)马克思、恩格斯在阐发自己历史观的基本观点时指出,不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而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的思想关系要以物质活动、物质关系为基础,由它们所决定,也必然随着它们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人们的存在是以实践为本质的社会生活过程,物质生产方式或一定方式的物质生产实践构成了社会存在的根本内容,同时也构成了意识赖以形成、发展、变化的根本条件。意识来源于存在、反映存在,也服务于存在。
马克思恩格斯具体分析了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他们认为,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和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它产生于人们物质交往的需要。随着物质活动的发展,出现了分工.在出现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区分之后,人们的精神活动能力也发展起来,神学、哲学、道德等意识形态随之产生出来。它们以现有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成为基础,在阶级社会里同一定的阶级利益相联系.法学和政治思想总是反映一定的阶级关系,以一定的阶级关系为基础,共产主义文献是以一定国家的一定阶级的生活条件的总和为基础的,宗教是世俗世界自我矛盾和自我分裂的产物,对宗教的解释要到一向存在的生产和交往的方式中去寻找,道德观念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也总是这样那样地受着阶级关系的制约;艺术则受到分工制约以及艺术所达到的技术成就、社会组织等条件制约。总之,意识在任何条件下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即使是假象也同样来自于现实;各种意识形态与现实关系的矛盾,也是由现实的物质活动和物质关系造成的。
马克思恩格斯还肯定了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意识一经产生出来也是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任意改变它,这是因为它所反映和表现的物质关系是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第二,意识虽然是现实的反映和表现,可是它不常常表现为法律关系和政治关系,表现为思想概念。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是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分水岭,并给予唯心主义以沉重打击.这一观点为科学历史观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石,真正实现了哲学领域的革命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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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2
意识与存在,意识(也就是我自身)之所以存在,是因为被自己意识(思想)到了。如果,自己没了意识,没了思想,自己就不知道,就不能意识到自己(意识)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