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医院工作三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压一个月工资,想提出赔偿,怎么理赔?

如题所述

您好: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上述规定,单位面临的第一个直接后果是: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入职之日起30天内,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合同,否则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字面理解(文义解释),仅是从入职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需要赔偿二倍工资。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最多只有11个月。
二、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好处
1、今后无需再因签不签劳动合同的事情犯愁。
2、单位不能随意的调岗降薪----工资一般只能涨不能跌,职务一般只能升不能降;
3、只要劳动者不犯错(且要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否则将需要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经单位通知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可以辞退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那就更谈不上了。
四、至于压了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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