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立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如遭遇骚扰,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办案方式包括拨打110电话或者直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电话骚扰的,涉及侮辱自己人格或者带有恐吓威胁性质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自诉立案。
强制猥亵、侮辱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客观要件: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且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行为人既可以对异性实施猥亵行为,也可以对同性实施猥亵行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侮辱、猥亵的行为会产生伤害妇女性感情的结果和危害他人性自由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强制猥亵、侮辱罪立案标准: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2)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3)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公安机关在调查处置涉嫌强制猥亵、侮辱案件时注意事项:
1、接受报警,及时受理。对于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受害人报警或妇联等单位移交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全面调查,依法处置。公安机关受理后要及时开展调查工作,依法询问被害人,提取相关痕迹物证,调取相关视频监控录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经查证属实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3、协同配合,全面预防。加强与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性骚扰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并建立长效协同机制、线索转递机制、数据共享机制。会同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性别知识以及预防性侵犯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